根据《关于做好萧山区2019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》精神(萧人社职[2019]2号),现将萧山区2019第二批初定初级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: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。
二:
申报时间:11月1日-11月20日。
三:
纸质材料报送时间:12月2日-12月6日。仅预审通过人员报送纸质《初定职称申请表》一份。
四:
材料报送地址:区人社局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(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人力资源市场4楼大厅13号窗口)
五:
学历(位)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
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岗位要求详见附件,学历(位)和专业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:
1.取得中专学历(含中等专业学校、职业高中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,均指毕业,下同)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,可初定员级职称。
2.取得大学专科学历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,均指毕业,下同)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,可初定员级职称。
3.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,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
4.取得大学本科学历(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,均指毕业,下同)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,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
5.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,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,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
六:
初认定初级材料要求和申报程序。详见附件。
附件:1.初定部分中、初级职称专业要求
2.初认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
3.初认定初级职称申报流程